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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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二次手术费、法医鉴定费等共计144104.50元。(已垫付6000元) 二、被告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对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判决第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82元,减半收取159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