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沈阳京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2019)吉2401民初357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京诚物业公司已预交),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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