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盛铭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珲春市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民终157号民事裁定由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敦化市人民法院。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31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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