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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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亿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南亿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208844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月1日起到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件受理费18600元,由原告焦作光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963元,被告河南亿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63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南亿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