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承担利息80000元(利息算止2019年7月31日),合计280000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2019年8月1日后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11.07%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5500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