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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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沂万达兴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临沂万达兴物流有限公司借款16233元及利息(以16233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被告***享有追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元,减半收取计10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