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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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终结本次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