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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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给***外购药品费用25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383元,由***负担。退还给***327元(已预交17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