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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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2017)吉2401民初6553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金玉秀与被上诉人延边威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签订的内部申购协议书有效;

三、驳回上诉人金玉秀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共计4100元,由上诉人金玉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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