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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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2018年5月26日签订的《名豪装饰合同协议书》; 二、解除原告***与被告***2018年11月24日签订的《房屋装修补充协议》;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补偿金213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76元,由原告***负担1482元,由被告***负担4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