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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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30
发布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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