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昭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3900元。 案件申请费3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