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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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延边利源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
法院 | 敦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延边利源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0月9日股东会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11月9日股东会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延边利源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