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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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福清帝业木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珲春广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169元,全部退还给珲春广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