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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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九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邢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韩广位于邢台市桥东区房产(保全价值100万元)(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尚志礼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