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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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森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车上停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车上停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森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车上停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森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车上停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森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车上停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森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以人民币1013800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8-9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