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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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夏兴平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宁夏兴平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县处房产所有权(房权证平字第XXX号作价6868926.72元、房权证平字第XXX号作价4786737.92元、房权证平字第XXX号作价1330017.28元、房权证平字第XXX号作价139795元、房权证平字第XXX号作价4526760.96元),位于××县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平国用(2006)第XXX号土地使用权作价7770380.8元,机器设备(平工商抵字2013年第XXX号、第XXX号动产抵押登记证书所登记的机器设备)作价45284580.42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本案债务70707199.3元。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