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云南陆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陆金普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云南陆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9月12日签订的《陆金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服务协议书》继续履行; 二、云南陆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装机补助款58876.81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2元,由云南陆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