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名下所有的鲁Q×××××汽车一辆。

查封期限为2年,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0日。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或败诉后应当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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