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边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
延吉市东北亚园林工程处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人延吉市东北亚园林工程处的保全申请。

保全费3720.96元(诉讼标的额640192.8元),由申请人延吉市东北亚园林工程处预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5-06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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