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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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蓝威斯顿薯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商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蓝威斯顿薯业(内蒙古)有限公司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90元,减半收取1245元,由原告蓝威斯顿薯业(内蒙古)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27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