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天天恒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西昌市广艺广告有限公司
西昌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瑞泽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西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四川天天恒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西昌市广艺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广告、标识制作劳务资料费42018.00元;

二、驳回原告西昌市广艺广告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00元,减半收取计425.00元,由被告四川天天恒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10-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