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武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支付原告武川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995.34元,借款利息2638.94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4月22日,逾期继续承担约定利息),款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70元,保全费12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10-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