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延边文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宏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敦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款45000元。 二、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卫生间维修款40571元及鉴定费27000元,合计67571元。 三、驳回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0元,由***负担925元,由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5元。反诉受理费745元,由大连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