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邢台市第三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邢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补偿金44,52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四原告负担4,008元,由被告***负担3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9-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