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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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黔0603执483号 苏XX: 你申请执行陈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2019)黔0603民初1392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陈XX已履行完毕向你偿还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3XX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XX元,保全费XX元,申请执行费XX元的法律义务。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到期债权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603执48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