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原荣木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三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陕西原荣木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660元减半收取,原告负担33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