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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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鲁M×××××号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限自2020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3日。 案件申请费120元,由申请人***预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