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安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11,306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鉴定费4,03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13
发布日期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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