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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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延边森林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敦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2403民初187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延边林业集团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住***。 ***与延边林业集团森林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于2020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准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5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7-2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