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天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恒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43060元; 被告内蒙古恒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7元(缓交1067元),由原告***负担169元,由被告***负担908元;诉讼保全费6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