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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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信用社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信用社借款本金26600元及截至2020年3月20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8464.18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含罚息、复利)。 案件受理费677元,减半收取计338.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