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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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 山西毅力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荣兴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浑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内蒙古荣兴物流有限公司131400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38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负担2928元,由原告内蒙古荣兴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