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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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呼和浩特市佳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武川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内0125民初482号 原告:呼和浩特市佳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改玲,内蒙古蒙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住***。 原告呼和浩特市佳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原告呼和浩特市佳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呼和浩特市佳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安飞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辛雅琴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