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边金星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龙井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2405民初622号

原告:延边金星包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洪涛,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朝鲜族,住***。

原告延边金星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原告延边金星包装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延边金星包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阳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文惠兰

裁判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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