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沂水九通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金恒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沂水九通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人民币12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鲁Q×××××号小型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19-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