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边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图们铁路工程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延边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开发的位于延吉市延南路509号园林小区2号楼2-401号房屋(面积61.21平方米)房屋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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