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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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省鼎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敦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敦化市自然资源局对被执行人吉林省鼎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作出的敦自然资执罚[2019]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项(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1678平方米柏油路面,恢复土地原状)。本裁定书生效后,由敦化市自然资源局报请敦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