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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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万盛源建设有限公司 延边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延吉市军民路52号明苑大厦4001室,幢号为0375号,建筑面积为1026.82平方米的房屋的处分。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