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遵化市中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化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化支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赔偿款10142.73元; 二、被告***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医药费910.46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8元减半收取计164元,由原告***负担64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化支公司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30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