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9722)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徐州捷捷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泾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向原告***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款120000元。 二、由被告徐州捷捷运输有限公司向原告***承担人身损害赔偿款8659.27元。 三、鉴定费2280元(原告***垫付)由被告徐州捷捷运输有限公司承担,径行向原告***支付。 以上款项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4元,由被告徐州捷捷运输有限公司承担2839元,原告***承担3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