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珲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25元(已预交675元,应退还250元),减半收取计212.5元,公告费260元,共计472.5元,由辽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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