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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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天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井市宏大水暖安装队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龙井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龙井市宏大水暖安装队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732元,由原告龙井市宏大水暖安装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