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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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都江堰东润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都江堰东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都江堰市房屋(合同备案号:1xxxx4)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限额290000元; 被查封财产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为转让、抵押、赠与等权利处分行为。 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5-06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