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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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昊天明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龙井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沈阳昊天明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58元,减半收取2029元,由沈阳昊天明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