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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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市普陀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长寿路XXX弄XXX号010室前三楼、假三层后厢、后三楼公房被征收后取得的安置补偿利益中,原告***、***、***、***、***、***可得人民币150万元。 本案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六原告负担人民币2500元、四被告负担人民币2500元。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8137元,由六原告负担人民币24068.5元、四被告负担人民币2406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