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科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汤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科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不动产十一处,产权证号分别为:201400161,(357.43平方米)、2014001862(1416.49平方米)2014001863,(943.24平方米)、2014001864,(943.24平方米)、2014001865(1127.50平方米)、2014001866,(1683.50平方米)、2014001867,(943.24平方米)、2014001868(943.24平方米)、2014001869(50.28平方米)2014001870(6614.03平方米)、2014001871,(6867.16平方米),具体位于汤阴县工纵三街北段东侧内,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科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昌河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豫E×××××,查封期限为两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5-11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