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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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徐海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150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原告***负担15000元,被告徐海峰负担15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26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