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221********1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722民初1231号
案号
(2020)云0722执1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春凤申请执行:1、被执行人李晓龙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利息150000元,本息合计650000元。(利息已计算至2019年11月2日, 2019年11月3日起的利息按月利率1.25%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2、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胜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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