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永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3********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23民初720号 |
案号 |
(2020)甘0523执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唐永鹏支付原告张建春套装门和窗套欠款共计45000元(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支付欠款10000元,于2019年8月30日之前支付欠款1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欠款10000元,于2020年2月29日之前支付剩余欠款150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925元,减半收取463元,由原告张建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